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企业工程业绩入库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结合我省实际,展开勘察设计企业工程业绩入库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明确,勘察设计企业录入业绩范围为,如实填报2014年9月1日-2018年4月30日竣工验收备案的陕西省辖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录入工作自通知发出之日(9月17日)开展,截止时间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另行通知。工程业绩信息录入提交完成入库后,将不得再进行修改或撤回,如发现企业存在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会计入企业不良行为。
《通知》要求,各勘察设计单位开展工程业绩录入工作前要仔细阅读“填报手册”,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83498819或添加QQ群:758571416,进行咨询。另外,根据“填报手册”说明:本次录入填报的工程项目信息将上传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共服务平台,填报表单在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数据标准最低要求的情况下对原有表单最大限度的精简,之前已经填报入库的工程业绩需要在原表单基础上完善信息重新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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